转发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 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5-09-02 16:41:22

 急件                                湛教办〔2015339

 

转发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

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农垦局教育处,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训对象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遴选工作。为确保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遴选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工作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强师工程、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广泛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遴选的条件和要求;要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组织专家认真审核和遴选,择优推荐出具有代表性的培养对象。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审核遴选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湛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加强统筹,择优遴选。各地要注意兼顾人选所属学校的层次、类别和地域分布,总体把控年龄、学科、学段间的协调,注重推荐紧缺学科优秀教师以及近期表现优秀的中青年教师和校长,适当向农村学校、分教点、薄弱学校倾斜,推荐省级骨干教师候选人中一线教师比例不低于80%。第三批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的遴选条件多、要求高,原则上应是各地市市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其中骨干校长培养对象规定为在岗的正职校长或园长。请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省规定的遴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核对申报人员材料,优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

三、等额推荐,按时报送。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我市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见附件1),不得多报;如推荐人选在两人以上的,要进行优先排序。申报材料务必于99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报送材料如下:

1、《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1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件。

2、申报人《申报表》1份,同时报Word格式电子件和原件扫描的Pdf格式电子件。电子版材料须合成一个压缩文件报送。各地各校集中报送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骨干+单位名称,个人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骨干+学校名称+姓名

3、《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协议书》一式2份。

相关文件资料及表格请在湛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网址:http//www.zhjedu.cn)通知公告栏或市教育局人事科Q群共享下载。联系人:何峰、巢潇,联系电话:33309973336260(传真),电子邮箱:rsk3336260@163.com

 

附件:1、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

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

培养对象候选人汇总表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831

 

 

 

附件1

 

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

第三批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合计

省级骨干

教师

省级骨干

校长

备注

69

25

 

赤坎区

4

2

 

霞山区

5

2

 

坡头区

4

1

 

麻章区

4

1

 

开发区

4

1

 

南三岛滨海

旅游示范区

1

1

 

徐闻县

7

2

 

雷州市

8

3

 

遂溪县

7

2

 

廉江市

9

4

 

吴川市

8

3

 

市直中小学校、

幼儿园

6

2

各市直单位可报1名骨干

校长、1名骨干教师

农垦系统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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