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 湛教办〔2015〕339号
转发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
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农垦局教育处,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训对象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遴选工作。为确保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遴选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工作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强师工程”、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广泛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遴选的条件和要求;要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组织专家认真审核和遴选,择优推荐出具有代表性的培养对象。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审核遴选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湛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加强统筹,择优遴选。各地要注意兼顾人选所属学校的层次、类别和地域分布,总体把控年龄、学科、学段间的协调,注重推荐紧缺学科优秀教师以及近期表现优秀的中青年教师和校长,适当向农村学校、分教点、薄弱学校倾斜,推荐省级骨干教师候选人中一线教师比例不低于80%。第三批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对象的遴选条件多、要求高,原则上应是各地市市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其中骨干校长培养对象规定为在岗的正职校长或园长。请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省规定的遴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核对申报人员材料,优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
三、等额推荐,按时报送。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我市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见附件1),不得多报;如推荐人选在两人以上的,要进行优先排序。申报材料务必于
1、《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1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件。
2、申报人《申报表》1份,同时报Word格式电子件和原件扫描的Pdf格式电子件。电子版材料须合成一个压缩文件报送。各地各校集中报送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骨干+单位名称”,个人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骨干+学校名称+姓名”。
3、《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协议书》一式2份。
相关文件资料及表格请在湛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网址:http//www.zhjedu.cn)通知公告栏或市教育局人事科Q群共享下载。联系人:何峰、巢潇,联系电话:3330997,3336260(传真),电子邮箱:rsk3336260@163.com。
附件:1、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
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
培养对象候选人汇总表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1:
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
第三批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合计 |
省级骨干 教师 |
省级骨干 校长 |
备注 |
69 |
25 |
|
|
赤坎区 |
4 |
2 |
|
霞山区 |
5 |
2 |
|
坡头区 |
4 |
1 |
|
麻章区 |
4 |
1 |
|
开发区 |
4 |
1 |
|
南三岛滨海 旅游示范区 |
1 |
1 |
|
徐闻县 |
7 |
2 |
|
雷州市 |
8 |
3 |
|
遂溪县 |
7 |
2 |
|
廉江市 |
9 |
4 |
|
吴川市 |
8 |
3 |
|
市直中小学校、 幼儿园 |
6 |
2 |
各市直单位可报1名骨干 校长、1名骨干教师 |
农垦系统 |
2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