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修订)》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6-05-17 09:16:59

 

廉教〔2016239

 

转发《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修订)》的通知

 

市直各中学,厂场教育科,市实验学校:

现将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修订)>的通知》(湛教〔2016108)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宣传活动,吃透文件精神。首先,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初三级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并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好湛教〔2016108号的文件精神。其次,要多渠道开展中考招生政策宣传周活动。将《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修订)》张贴在学校公告栏上,并印发到初中毕业班级,每班一份;有条件的学校还要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宣传。让初中毕业班师生及学生家长都知晓考试招生政策,以确保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守招生纪律。高中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规范招生,确保我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序进行,并按时完成年度招生任务。严禁任何违规或变相违规招生,如有违纪违规招生行为,按湛江市招生纪律处罚。

三、市教育局考试招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教育股:0759-6683301

招生办:0759-6682162

监察审计股:0759-6688505

 

附:关于印发《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修订)》的通知(湛教〔2016108)

 

 

廉江市教育局 

2016512

 

 

 

廉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5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