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湛江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6-07-11 1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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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教〔2016〕167号 

关于公布湛江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具体如下:

 

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0分;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该校在相应招生区域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50分。各高中阶段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详见附件1。

 

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为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备战广东省运动会学校体育组比赛的运动队特长生文化成绩为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30%;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凭有关证明材料免试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录取术科资格线详见附件2。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自行确定。

现予以公布,请执行。

附件:1.湛江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湛江市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术科资格线

湛江市教育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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