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7-06-30 11:08:20

   廉府办发〔201770

 

关于印发2017年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城区各中学,廉城中心学校:

2017年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23

 

 

 

 

 

 

2017年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为做好2017年廉江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基函201422号)和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湛教函〔2017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区实际,特制订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相对就近,多校划片。

二、招生对象

符合如下报读条件之一的2017年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法定监护人有城区房产(凭房产证或房产有效证件)。

(二)旧城区户籍(凭201711日以前入户的户口簿,含旧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三)新城区户籍(凭201711日以前入户的户口簿,含新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四)驻廉部队官兵子女(凭部队手续)。

(五)父或母在城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凭人事调动手续)。

(六)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凭201671日之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至少从小学二年级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凭户口簿、学校学籍资料,购买社保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及用工单位合同)。

(七)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工商营业执照是201671日后办理)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小学就读不满五年的(凭户口簿、学校学籍资料,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及用工单位合同)。

(市体育局与廉江中学、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联合向全市招收的特长生,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协同体育局及有关中学联合制订有关招生办法组织招考。

户口簿、房产证或房产有效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的持有者必须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所有学生的报读材料由市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核。

三、招生时间

2017713日至718日。

四、招生范围

今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共6185人,其中廉江中学500名(含全市体育生20名);市实验学校1200名(城区生550名);市一中500(含全市体育生20);市二中600名(含全市体育生20名);市三中600名(含与市文化艺术学校在城区招的40名音舞生和40名艺术生及全市体育生20名);市四中  600名;市五中900名(其中城区生885名,石城生15名);市六中850名(其中城区生681名,石城生169名);市七中375名(其中城区生346名,石城生29名);绿洲中学60名。

五、招生办法

根据小学升入初中的有关规定,把各中学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小学,由各小学统筹安排。

(一)廉江中学

由各小学在符合报读条件(一)、(二)、(三)、(四)、(五)、(八)的小学毕业生中统筹安排。

(二)市实验学校

自主招生。

(三)市一中

先安排具有大塘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80%和市十四小(佛子村、新屋村、扫杆坡村、坡仔村、牛山村、上村仔村户籍)、市八小(水湖村户籍)小学毕业生的40%,剩下的指标由各小学(绿洲小学除外)在符合报读条件(六)、(七)、(八)的小学毕业生中统筹安排。

(四)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

三所中学在各自校区由有关小学在符合报读条件(一)、(二)、(四)、(五)、(八)(市四中除外)的小学毕业生及有关征地户子女小学毕业生中统筹安排。

(五)市五中

先安排本校区符合报读条件的及市八小、市十一小、市十二小、市十四小、育才小学、城西小学毕业生就读。若生源不足,在符合报读条件(六)的毕业生中补足。

(六)市六中

安排本校区符合报读条件的及市九小、市十小、市十五小、市十六小、市十八小的小学毕业生就读。若生源不足,在符合报读条件(六)的小学毕业生中补足。

(七)市七中

安排本校区符合报读条件的及市十三小、市水泥厂小学毕业生、市一小至市七小符合报读条件(七)的小学毕业生就读。若生源不足,在符合报读条件(六)的小学毕业生中补足。

(八)绿州中学

安排本校区及绿洲小学毕业生就读。

相关学校所招的体育生或艺术生的名单务必于2017713日前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作放弃特长生处理。

六、经费筹措

招生经费由城区各中学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加强领导,成立招(送)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本校招(送)生的相关工作。

(二)各中学要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特别是严禁招收城外不符合本招生办法的学生;严禁出现大班额,对擅自超计划招生的学校,相关人员先停职再处理

(三)城区各中学的招生名单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公布,各中学必须按名单及《廉江市2017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招生。

(四)各中学招生榜示公示后,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榜示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经学生申请,原招生学校及新入学校双方同意,报市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办理。未经批准招收榜示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

 

办法由2017年秋季廉江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廉江市城区中学校区划分平面图

 

来源:廉江市教育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