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别担心!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介绍,涵盖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伍/免费生/中职生/高中生/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7-08-02 10:05:31

 随着2017年高考录取的进行,很多同学已经陆续查询到录取结果,对于许多已被高校,特别是民办院校录取的同学来说,大学学费、生活费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很多同学都在关注如何获得各项资助,以及有什么要求,今天将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做全面的介绍。政策如有变,以最新公布为准。

 

同学们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一本由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编印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这本小册子里详细介绍了高校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以下是详细介绍,内容分为六大部分:高等教育(适合大学生)、中职生、高中生、小学和初中、学前教育、热点问答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 东 高 考 在 线)

 

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广 东 高 考 在 线)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3、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5、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建立起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广 东 高 考 在 线)

3、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奖学金。

5、学校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免学费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6、其他资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支持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五、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1、政府资助。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3、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附: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的热点问答

问:我的孩子考上大学了,但家里经济困难,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让我们全家发愁,很怕孩子会辍学,请问孩子上大学能得到国家哪些帮助?

 

答:请家长放心,国家会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使他们顺利入学、安心读书。

 

孩子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一本由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编印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这本小册子里详细介绍了高校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孩子入学前一般可以在家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基本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去学校报到时可以走“绿色通道”;

 

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孩子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如果学习成绩优秀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所以,家长们不用担心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问:学校怎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提交经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小册子里有,也可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学校收到学生申请后,经审核,以民主评议的方式认定。

 

问:我是今年刚考上大学的新生,想了解一下去哪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另一种是校园地助学贷款,在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其中一种贷款。

 

目前,大部分省份已经停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问:请问学生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被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是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四是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上学所需的基本费用。

问:请问学生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目前,只有中央部属高校和少数地方高校仍在承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这些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是家庭经济困难;二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四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五是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问:我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有: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如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可拨打95593进行电话咨询。

问:我想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问可以贷多少款?贷款利息高吗?

 

:高校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采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借款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用支付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学生毕业后如果继续攻读学位,可申请财政继续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如果直接进入还款期,前3年本人可只支付利息,3年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问:我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如果没按时还款会有什么后果?

 

:经办银行已将借款学生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在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信贷业务方面受到严格限制。如果有同学确实暂时没有还款能力,一定要主动与经办银行或学校联系,说明情况,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问:请问本专科学生怎样申请国家助学金?

 

:学校于每年秋季组织开展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学校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定国家助学金的档次。

 

综合自教育部、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