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校教师资格认定4月9日开始申报,这些注意事项请收好!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8-03-28 09:56:28

 

高校教师看过来!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将于4月9-17日进行。认定范围、程序、条件都在这儿,快看看您是否符合条件? 

 

 

认定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2018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公办高校教学岗位上在编专任教师、编外聘用专任教师(含高等学校行政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以及民办高校聘用的专任教师。

 

认定程序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按照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的程序进行。

省教育厅委托的48所高等学校,负责组织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本校的申请人员,其他非委托高校的申请人员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

 

 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其中:

◆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各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按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缴纳240元/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 高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认定工作安排

◆ 申请人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日期为4月9—17日(系统开放时间:每天7:00—24:00)。申请人在申报日期内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 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学校人事部门。

◆ 高校公示及报送材料

各高校必须按规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确认。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将整理好材料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报送时间:5月7—11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在5月18日前补交,逾期不予受理。

◆ 省教育厅审核及公示

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及专家评议委员会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进行审核和公示。

 

申请人需提交的认定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样式见附件2-1,具体要求见附件2-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2-3);

◆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4);

 近1学年教学任务书;

 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

 免普通话测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连续缴交6个月以上社保(社保证明凭证由学校统一到社保部门开具)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仅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教师、民办高校在职教师提交);

◆ 聘用(劳动)合同(仅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教师、民办高校在职教师提交);  

◆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仅高等学校行政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在职教学人员提交)。       

以上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审查验证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温馨提醒

  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组织申请人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学历鉴定(申请人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与本人现任教为同一所学校的人员,免学历鉴定证明,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材料)等相关工作,并统一组织申请人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粤教继〔2013〕1号)执行。

 

阅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原文或下载相关附件。

http://www.gdedu.gov.cn/business/htmlfiles/gdjyt/tzgg/201803/517001.html

(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