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湛江市中考政策解读问答②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23-06-30 17:30:41

一、什么是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如何报名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为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


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包括公办普通高中特色实验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进行。考生可通过招生学校官网了解其自主招生方案。






二、今年我市有哪些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

今年全市共有11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获准开展自主招生,举办各类特色实验班,分别为:湛江第一中学、湛江市第二中学、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湛江市实验中学、湛江市第四中学、湛江市第二十中学、湛江市第二十一中学、湛江市坡头区第一中学、遂溪县第一中学、廉江市廉江中学、廉江市第一中学,计划招生837人。


全市8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均获准在全市开展自主招生,分别为:湛江市寸金培才学校、湛江市港城中学、湛江市东方实验学校、湛江市少林学校、湛江市崇文实验学校、湛江市博雅学校、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廉江市实验学校,计划招生3656人。






三、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是否需要参加中考?自主招生录取有什么要求?

根据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要求,参加公办国家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普通生自主招生的学生须参加中考


参加公办普通高中特色实验班招生,要求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在相应招生区域统招生分数线的90%;参加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要求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拟录取的考生,如中考成绩达到要求,则被正式录取,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如中考成绩未达到要求,则取消自主招生拟录资格,按中考成绩和志愿参加统一划线录取。






四、考生同时与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签订自主招生拟录确认书,会被哪所学校录取?

不提倡考生与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签订自主招生拟录确认书。


如果学生同时与多所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签订拟录确认书,则以最先在“湛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系统”录入的学校为最终拟录取学校。


建议学生慎重选择,原则上只与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签订拟录确认书。







五、普通高中学校以承诺、签订协议等方式录取学生有效吗?

无效。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不得以承诺录取、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违规提前招生。


对于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校长责任。





六、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能否提出退档或转录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可以提出退档。退档后可结合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学校,但不能转录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未经招生学校批准不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注册,将视作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特别提醒: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录取名单建立学籍,如果学生擅自转录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即使已进入高中学校就读,也无法取得高中学籍,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违规接收学校校长的责任。






七、对普通高中录取学校不满意,可以到别的学校借读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和省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规定,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伪造学籍等现象






八、普通高中学校如何补录?哪些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统一补录?

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空出学位的,可申请统一补录。补录面向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未被录取考生,补录范围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同样按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填报志愿而落选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补录;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经招生学校批准不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但可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学校。






九、参加外市中考的学生可以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和补录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和省中考招生政策规定,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审批区域招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十、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入学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


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被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新生,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学籍。


因病或特殊事故未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普通高中新生,凭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保留其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普通高中学籍。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