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0-08-18 09:30:52

关于学习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通知
粤教策〔2009〕9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全国改革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在科学发展上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开辟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广阔空间,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确保实现《纲要》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开创珠江三角洲地区乃至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充分发挥教育在科学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学习贯彻《纲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纲要》对广东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意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落实《纲要》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乃至全省教育系统极其重要的任务。《纲要》从国家战略层面明确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新的发展定位和发展路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谋划长远的战略眼光和非凡智慧。《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对广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全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对促进我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市教育局要认真组织教育行政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学习《纲要》,全面深入研读《纲要》全文,正确认识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深刻理解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九大任务”及其与教育改革发展的关系,特别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优先发展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要把学习贯彻《纲要》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充分认识《纲要》对广东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意义,领会精神,把握要点,形成共识,奠定好落实《纲要》的思想基础,营造落实《纲要》的浓厚氛围。
    二、学习贯彻《纲要》,要把握和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条主线,着力构建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各市教育局在学习贯彻《纲要》中,要始终把握住“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个纲要的灵魂和精髄,以体制创新突破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难题和传统发展模式的束缚,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要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性,用足用活用好《纲要》中有利于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思路和重要政策空间,把潜在的政策效能变成现实的改革发展成果。
    学习贯彻《纲要》,要正确把握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国家发展总体战略中的教育定位(一个示范区,三个重要基地):即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集约化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共建省部产学研合作基地。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要与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通过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学习贯彻《纲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勇于探索教育科学发展的新模式。要善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经验,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以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广东的实际,率先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深化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教育督导评估,为全国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新鲜的经验。
    三、学习贯彻《纲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大教育工程”
    《纲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总体框架下提出了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具体落实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大教育工程”上来。
    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积极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到2011年所有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都有符合基本标准的师资和教学生活设施。重视发展学前教育,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调整优化结构,着力扩大办学规模,到2011年全省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形成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规模相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
    实施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工程。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合理配置全省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一批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推动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集约化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和高中生的培训,缓解当前就业压力。
    实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在珠三角地区新建、扩建若干所高起点的理工类普通高校,充分发挥大学园区的功能和作用。引进港澳名牌高校在珠三角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推进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高校科研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工程。加强高校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推进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
    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制度。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四、学习贯彻《纲要》,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推动当前重大教育问题的解决
    当前,国家和省政府正在研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这是全国和全省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参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积极支持配合研制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并以此作为检验学习贯彻《纲要》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同时按照《纲要》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推进与教育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要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强化措施,为《纲要》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在《纲要》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各市教育局学习贯彻《纲要》,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解决若干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一是加强农村教育,实行城乡教育统筹;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解决农村教师缺乏的问题,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二是改革应试教育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三是改革职业教育发展模式,调动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积极性,解决职业教育规模数量、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相吻合的问题,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四是推动和争取地方政府确保教育投入,依法落实“三个增长”,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鼓励社会投资、捐资教育。
    五、学习贯彻《纲要》,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工作
    各市教育局要加强对《纲要》学习贯彻的组织领导,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教育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市教育局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各市教育局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任务落实和争取政策支持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各市、区(县、市)教育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与港澳有关方面的交流合作,明确落实《纲要》可以先行先试的领域,明确需要制定区域内配套政策配套措施的内容,明确需要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具体内容。
    各市教育局要根据《纲要》要求细化分解落实教育目标任务,集思广益,制定或修订有关规划、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明确、争取、落实探索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的自主权;抓紧出台本地区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确定并加快重大事项、重要基地、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务求落实《纲要》取得明显成效。
    各市学习贯彻《纲要》的情况请于 4月30 日前报送省教育厅。